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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小年:城镇化或城镇神化
翻开近期的报刊,“城镇化”无疑是使用频率极高的一个词。
在传统经济增长模式的潜力行将耗尽之际,“有效需求不足”的凯恩斯幽灵笼罩着中国经济。在过剩产能的沉重压力下,企业再也不敢扩张投资规模;各级政府虽然仍在无效项目上浪费资源,财政和银行却已捉襟见肘,难以为继;雪上加霜的是外需疲软。经济增长的前景昏暗得如首都的雾霾,令人看不到希望。
忽然间,地平线上出现一道曙光,城镇化!据说,城镇化将拉动基础设施投资四十万亿,相当于2012年GDP的80%;据说,城镇化将从根本上扭转长期以来的投资-消费失衡,因为城镇居民的人均消费是农村的三倍。忽然间,不必推动改革就可拉动需求了;忽然间,不必触动复杂利益关系即可调整结构了。据说,只要抓住城镇化这一环,中国经济就将以8%的速度至少再增长二十年!
怎么早没想到这招儿呢?是前人太过平庸,还是今人智慧超群?
市场化的结果而非政策工具
先让我们看看历史吧。读史未必使人聪明,忽视历史却是不可饶恕的愚蠢。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至今,我们可记得什么时候搞过城镇化的规划?可曾制定过什么样的城镇化政策?从来就没有。没有宏伟蓝图,没有统筹兼顾,没有配套政策,没有资金安排,甚至连试点推广都没有,不知不觉中,城镇化率就从1978年的18%上升到2012年的53%。即使扣除进城不落户的农民工,城镇化率也达到了35%左右。
城镇化的提高并非来自政府主动的和有意识的推动,而是城乡社会、经济、市场、产业和文化发展的自然结果,就像小孩子的身高是自然生长的结果,而不是家长调控的变量。家长可以提供营养,但不能打鸡血、喂激素,操控孩子的生长过程。同理,政府也不应自己动手,圈地迁人,按图造城,而应该并且只能是营造有利于城镇化的法律和政策环境。
回顾过去的历史,对中国城镇化贡献最大的,当属农业改革和民营经济的发展壮大。上世纪七十年代末,我们解散了人民公社,打破了僵硬的计划体制,长期束缚在故土上的宝贵生产要素--劳动力开始自由流动,经过乡村副业和乡镇企业,最终进入了城镇工商业和服务业。
农村改革的意义不仅在于为城镇经济提供低成本的劳动力,而且还在于农业剩余的大幅度增加。古往今来,世界上城市扩张的制约因素都是农业剩余,即农业产出减去维持农村人口自身所需后的剩余。中国明清时期的城市规模小于前代的宋朝,原因就是明末的人口爆炸,在农业生产效率基本不变的情况下,可供城市人口消费的粮食减少,导致城市规模的萎缩。建国后实行至今的户籍制度,其初衷和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也是限制城镇人口的增长,缓解粮食供应的压力。
农业改革彻底打破城市扩张的这个瓶颈制约因素,“包产到户”从根本上改变了农民的激励机制,集体经济的“大锅饭”让位于真正的按劳分配,“多劳多得”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单位土地产出随之增加,在短短几年内就解决了城镇的粮食和副食供应问题,为城镇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生产效率的提高使农村劳动力变为多余。幸好我们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启动了城镇经济改革,快速增长的民营企业及时吸纳了农村的富余劳动力,而民营企业的发展又得益于国有经济的改革与收缩。国有企业从竞争性行业中退出,释放出原材料、能源、机器设备,民营企业由此在市场上获得了生产所需的投入品。在这个资源从农村到城镇、从国有到民营的重新配置过程中,既没有政府规划,也没有政策扶持和指导。政府做的只是打破计划体制,一只“看不见的手”--市场无声无息而又有效地组织和协调了城镇的经济活动,价格信号指导了城乡资源的流动与组合。这里所说的价格信号不仅指企业投入和产出品的价格,而且包括资本回报率和工人工资等生产要素价格。
在价格信号的指导下,资源必然流向更有效的地方。企业追求资本回报最大化,力图实现成本最小的投入品组合。这导致投入品的有效利用:追求收入最大化。农民一定会寻找最适合自己的工作,这意味着劳动力的有效使用。
改革开放以来,经济高速增长的根本原因就在于以市场为基础的资源重新配置。自利的企业和个人无意中提高了社会资源配置的效率,也在无意中提高了城镇化的程度。“无心插柳柳成荫”,迄今为止的城镇化是谁也没有、也不可能预料到的结果。政府过去做的和今后应该做的是促进资源的自由流动,或者更现实一点讲,起码不要为资源的市场化配置制造障碍。
就政府的作用而言,回顾“傻子瓜子”事件是非常有意义的。设想当初若无小平同志的过问,依照地方政府的意见,以“走资本主义道路”为名,将民营企业家投入监狱,民营企业就无法生存。而没有民营企业,进城的农民到哪里去就业呢?那时的国有企业因效率低下,处于停滞和萎缩状态,而且没有计划指标,不能擅自雇人。如果没有那时的民企创造足够的就业机会,今天的城镇化率又会是多少呢?改革解放了资源和生产要素,资源与要素的自由流动导致城镇化水平的提高。随着企业与人口集中到城镇地区,聚集效应越来越显著,城镇经济的效率进一步提高,而产生聚集效应的,依然是那只“看不见的手”。
城镇的聚集效应
城镇与农村的区别在于聚集程度。在人口密集的城镇中,至少可以产生下列几项效应:
一、规模经济效应。企业的总成本中有一部分是固定不变的,例如厂房、设备、办公楼等。企业的产量越大,分摊到单位产出上的固定成本就越低,产品的平均成本也就越低。钢铁、汽车等资本密集型行业都有很强的规模经济效应。由于需要众多的员工,大型企业不可能建在农村,只能设在人口稠密的城镇地区。城镇因此具有规模经济效益。
二、社会分工效应。早在两百多年前,亚当·斯密就以现实中的缝针生产为例,说明专业化分工可以大幅度提高生产效率。如果将缝针的生产过程分解为下料、成型、磨尖、钻孔、抛光等几道工序,和一个工人从事所有的加工相比,每人只负责一道工序,可增加产量数十倍。在长期的专业化工作中,技工积累了知识,不断改进操作技巧,其效率远远超过样样都干而无一精通的多面手。不仅如此,将复杂的生产过程分解为简单的工序有利于机器的应用。制造能够完成所有工序的机器,不仅设计难度大,而且成本也会很高,但在单个操作工序上实现机械化就容易得多。如同企业内部的分工,社会上企业之间的分工也可带来效率的提高。
不言而喻,企业内部分工以工人聚集在工厂为前提,而社会上的专业化分工则需要工厂在某一地区内的聚集。毫不奇怪,历史上最早的一批工厂诞生在城市,城市的扩张又为更大规模企业的出现创造了条件。
三、节省交易成本。人口和企业的聚集缩短了企业和消费者之间、企业和企业之间的距离,降低了交通运输成本。更为重要的是,信息汇集和传递的速度在城镇地区大大加快,便利了社会的分工与协作,企业更容易发现协作厂家、客户以及所需要的资源与生产要素。另一方面,资本、土地和劳动力也更容易找到有效的用途,从而获得更高的回报。四、技术溢出效应。企业与人口的聚集有助于新技术、新生产方式和商业模式的模仿与扩散,经济学中统称为“广义的技术溢出效应”。在中国东南沿海,可以看到相似产品和企业扎堆集中在某些区域,形成“打火机之乡”、“皮具之乡”、“电器之乡”等各具特色的产业带,就是溢出效应
的具体体现。
五、启发和激发创新。人多了聚在一起,为思想的碰撞创造了机会,在相互启发和激发中产生新想法、新主意,产生创新的最初火花。创新的三要素为思想、研发和融资,分别对应高校、企业和投资基金。这三个创新的主体也聚集在城市。三者之间的密切交流与频繁互动是创新成功的必要条件,城市因此成了创新的基地和创新企业的摇篮。
我们再次强调,实现聚集效应的主体是企业和城乡居民,而不是政府官员。因为官员没有积极性,也不可能掌握这么详尽的信息,他们不知道哪些企业具有规模效益,不知道企业之间应该怎样分工和协作,不知道哪些企业需要什么资源才能创新成功;他们也不知道农民进城后到哪里工作才能安居乐业。这些效应是企业与个人在自身利益驱使下,由价格信号指导,经历无数次试错,通过市场上自愿交易而实现的。
需要指出的是,由于需求和技术的不断变动,今天的资源最优组合和最佳聚集效应到明天就可能是低效甚至无效的了。企业和个人必须根据变化了的形势,不断地调整资源组合与博弈策略,这些实时并且往往是随机的调整更不是官员所能预见和操作的。硬要规划不可预见的未来,结果只能是空话和废话。
这当然不是说政府无所作为。从上面的分析可以清楚地看出,政府的职责是:1、放松管制,减少干预,促进资源的自由流动;2、公正执法,保障市场自愿交易的顺利进行;3、提供市场供应不足的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围绕这三项职
能,我们简要讨论几个和城镇化相关的改革问题。
若干具体的改革
一、取消户籍制度,让农民工享有与城镇居民同样的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由此而产生的公共设施与服务的投资需求,通过财政改革解决,不能以地方财政难以承受为名,继续保持歧视性的户籍制度,阻碍劳动力的流动。
二、推进土地制度改革,从确认农民土地权利入手,允许集体土地直接进入市场,取消剥夺农民的征地环节,废除“十八亿亩耕地红线”,打破政府垄断,建立个人、集体、法人和政府多方参与的土地一级市场。这项改革不仅可增加土地供应,降低城镇房价,有助于城镇职工安家,而且将土地增值的一部分收益从政府转移到农民手中,使他们有可能在城里租房、买房,进入并且真正融入城镇的经济与社会。目前已有一些地方进行了改革试点,要想在全国范围推广,就必须平衡已经相当紧张的地方财政,否则就有可能因土地收入的减少而引发地方性的财政危机。
三、以节流和强化民众监督为主,平衡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财政改革的重点不是中央和地方如何分钱,而是政府和民众如何分钱,民众如何监督政府花钱。地方财政日益依赖土地收入,主要原因不是收入减少,而是支出膨胀乃至失控。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实行分税制后,地方政府作为一个整体,收入并没有减少,但支出特别是投资和人员薪金的支出急剧增加,造成今天的尴尬局面。大致而言,预算内收入仅够养人,投资主要靠卖地收入。若不削减开支,强化对开支的监督和制衡,再开发多少财源也不够用,况且开源势必增加企业和民众负担。
四、减少和解除管制,取消对资源自由流动的行政性限制。一方面,放松对银行和金融市场的管制,金融机构可根据收益和风险平衡的原则,自行参与城镇化建设,政府以利息补贴等方式适当引导;另一方面,开放服务业和国有垄断行业,允许资源和生产要素自由流入,创造更多的城镇就业机会。
五、广泛吸收各种民间资金,在政府的主持下,建设公共设施,提供公共服务。例如,低成本医院、中小学校、城市街道和公交,以及少量的廉租房。未来城镇民众的居住主要靠市场解决,而无法将希望寄托在政府大包大揽的保障房上。政府既无足够的资金和管理能力,也不可能预见人口流动的方向和聚集地点。保障房很可能建成没人住,而有人愿意去住的,又可能在行政性分配过程中产生大量寻租腐败。不要用新加坡或香港的情况作为保障房方案依据,几百万人和上亿人的住房供应完全不是一个概念。除了规模小、管理难度低,廉洁的政府也是新、港模式的必要条件。对此我们要有自知之明。
六、取消城市的行政级别,停止按行政级别分配公共资源,避免在城镇化的过程中出现超大城市。人口向首都等大城市集中的一个原因是优惠的公共资源,例如学校和医院。七、探索新型的城市治理方式和管理体制,新体制的核心是市民广泛而积极的参与,以及行政管理的公开和透明。没有民众的监督与制衡,地方财政预算难以平衡,官员腐败和环境污染等社会公害就是不治之症。在新型的城市治理机制下,政府的职能不再是经济建设,而应转向以提供公共设施和社会服务为主。
资源在市场上的自由流动形成城镇,城镇聚集效应在市场上得到实现,或许用“城市化”这个词能够比“城镇化”更好地表达笔者想要传递的信息。城市由“城”和“市”组成,“市”为效率的源泉和增长的动力,“城”是经济发展的结果。当然,反过来“城”也促进“市”的扩大与效率的进一步提高。“市”的主角是企业和个人,政府仅仅是“城”的守夜人。只讲“城”不讲“市”,就抽掉了城镇化的精髓。依靠没有“市”的“城”维持经济增长,那是将城镇神化,一个美好却无法实现的城镇神话。
作者博客:http://blog.ifeng.com/2609064.html
(许小年,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经济学与金融学教授。)